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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文物局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,文物主题游径分为中国文物主题游径、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和县域文物主题游径,“十四五”时期试点建设3-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。
据了解,文物主题游径的资源对象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体,涵盖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、古建筑、石窟寺及石刻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文物类型。围绕文物游径主题,可串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、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,可包括农业遗产、工业遗产、老字号、水利遗产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景观,可纳入博物馆、纪念馆、图书馆、美术馆、剧场、文化馆、非遗馆等文化场馆。
中国文物主题游径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、国家重大战略相衔接,主题具有国家意义、民族代表性,重在增强中华文化民族向心力、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,“十四五”时期试点建设3-5条中国文物主题游径。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以区域重要战略、重大工程或跨省域重要山川、道路为依托,重在彰显区域历史文化特征,凝练区域文化遗产旅游标识品牌。县域文物主题游径以县域为基本单元,重在关联各级各类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,激活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,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与旅游需求。鼓励省域、市域、县域间加强合作联动、携手探索创新。
通知指出,主题是游径的主线,要系统梳理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,归纳历史发展脉络、重要事件人物、乡土文化特色、物质文化特征,根据文物价值内涵,凝练主题,形成关联。文物是游径的核心资源要素,要调查分析保护管理状况,建立可开放利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清单,将条件成熟和有潜力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文物资源充分纳入,实行动态更新。
此外,通知还指出,价值阐释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的关键环节,要深入研究文物的历史、时代、艺术、科学和社会、文化、审美多重价值,揭示其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、人文精神、价值理念、道德规范。坚持价值导向,文物主题游径应着重体现真实性、公益性,让文物说话,塑造历史认知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坚决避免过度商业化、娱乐化、庸俗化。此外,讲解员、导游要掌握运用研究成果,用游客喜闻乐见的语言与形式,讲好文物故事,做到通俗不媚俗、大众不从众,严禁用野史替代史实,文化和旅游、文物部门应对展陈大纲、版式稿、讲解词、导游词审核把关。